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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災賠償實務:如何合法使用抵充權?別讓賠償金變成「多給的禮物」

解析勞基法第 59 條職災補償實務,教導資方如何利用勞保與團保進行抵充,避免重複給付賠償金,守住企業現金流

職災賠償實務:資方如何合法使用抵充權?別讓賠償金變成「多給的禮物」

  • 結果: 慰問金是多送的,法定的補償金你還是要照付。這就是標準的賠了夫人又折兵。
  • 實務眉角: 如果你沒做「結構優化」,沒在員工手冊或勞動契約中明訂團保可以抵充勞基法責任,法院有時會判定抵充無效。
  1. 收據字樣要精確: 支付任何款項時,收據必須寫明「本項金額係依勞基法第 59 條規定之職災補償」。
  2. 勞保投保級距要對: 高薪低報會導致勞保賠得少,差額全都要雇主口袋掏錢補齊,這是不必要的損失。
  3. 團保契約法制化: 檢查您的團保受益人設定與契約條款,確保它具備「抵充勞基法雇主責任」的功能。

需要依公司現況進一步判斷?

每家企業的產業、員工人數、班別與既有文件不同,正式調整制度前應依實際資料評估。

企業主下一步

這個問題如果發生在您的公司,建議先確認制度與證據是否一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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