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研發人才競業禁止條款,怎麼寫才真的有效?
競業禁止條款四大合法要件一次看懂,沒寫對代償措施,條款可能整條無效。
最後更新:2026-09-17|內容以企業管理與勞資風險預防為目的,個案仍應依最新法令與實際事實判斷。
競業禁止條款必須符合雇主具有受保護之正當營業利益、勞工職務能接觸營業秘密、限制期間與區域合理、以及雇主每月給予代償金四大要件,缺一不可。企安盾提醒科技業經營者,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代償措施,未給付代償金的條款在爭訟時將直接被認定無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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